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FT3*** | 2024-11-30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湘FT3*** | 2024-09-22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