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60*** | 2024-11-05 |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