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EJ*** | 2024-11-2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