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F9*** | 2024-10-3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