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K55*** | 2024-07-26 | 機(jī)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bǔ)光燈在運(yùn)行。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biāo)準(zhǔn)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dá)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bǔ)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