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FQT*** | 2024-07-0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