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BNJ*** | 2024-10-0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