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QT*** | 2024-08-22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200 | 1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