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JTA*** | 2024-11-12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TA*** | 2024-08-06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TA*** | 2024-12-22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T3*** | 2024-09-10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T3*** | 2024-07-3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T3*** | 2024-07-20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T3*** | 2024-07-1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T3*** | 2024-08-03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閩J18*** | 2024-08-30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