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F6Y*** | 2024-10-2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