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28*** | 2024-07-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吉C28*** | 2024-09-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