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68*** | 2024-08-1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滬C68*** | 2024-07-0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