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E05*** | 2024-07-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11***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