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FD3*** | 2024-12-0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