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89*** | 2024-12-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A31*** | 2024-12-2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A72*** | 2024-07-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A72*** | 2024-06-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