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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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