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56*** | 2024-12-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