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M11*** | 2024-10-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