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KB3*** | 2024-11-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