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96*** | 2024-07-06 | 逆向行駛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