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D2*** | 2024-10-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