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7V*** | 2024-11-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