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EA2*** | 2024-09-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