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C29*** | 2024-08-0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未知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