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NP9*** | 2024-10-3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