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61*** | 2024-12-06 | 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