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3X*** | 2024-07-1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