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4E*** | 2024-10-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吉C4E*** | 2024-12-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