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4E*** | 2024-06-28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超過20%的 | 200 | 3 |
吉C4E*** | 2024-08-04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況下行駛速度低于規定最低時速超過20%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