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FE5*** | 2024-09-1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