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G36*** | 2024-07-19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