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Q3*** | 2024-12-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AM4*** | 2024-07-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AM4*** | 2024-07-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