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9B*** | 2024-09-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