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30*** | 2024-09-17 | 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