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E·C***0 | 2024-12-0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