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BZ*** | 2024-11-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