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P18*** | 2024-11-24 |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