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T7*** | 2024-10-2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閩C16*** | 2024-11-2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閩D32*** | 2024-09-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