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B86*** | 2024-12-2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