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BDA*** | 2024-08-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