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12*** | 2024-10-13 | 在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除外) | 100 | 未知 |
湘D12*** | 2024-09-2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湘DA8*** | 2024-10-04 | 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