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F20***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川F20*** | 2024-07-2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