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K4*** | 2024-09-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