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G36*** | 2024-08-28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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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