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UF*** | 2024-09-18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