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5E*** | 2024-09-0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