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B2H*** | 2024-07-14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蒙B2H*** | 2024-08-29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