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T3*** | 2024-11-09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浙AT3*** | 2024-07-30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