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TH*** | 2024-08-15 | 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