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B8B*** | 2024-11-2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魯B8B***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魯V10*** | 2024-08-23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